護林防火安全須知
護林防火是神農架國家公園“天大的事”,請在入園前熟知并嚴格遵守以下禁令:
1.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地);
2.嚴禁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燒烤等一切野外用火;
3.嚴禁祭祀活動時燒香燒紙,在林地燃放煙花爆竹;
4.嚴禁燒灰積肥、燒田埂、燒秸稈、燒雜草等;
5.嚴禁在林內架設電網獵捕野生動物等;
6.嚴禁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誘發森林火災的活動。
火警電話:0719—3454119 (神農架國家公園管理局)
野生動植物保護須知
問:是否可以到神農架國家公園采集植物標本?
答: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六條 禁止采集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因科學研究、工人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必須經采集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向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申請采集證。
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必須經采集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申請采集證。
采集城市園林或者風景名勝區內的國家一級或者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須先征得城市園林或者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同意,分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申請采集證。
采集珍貴野生樹木或者林區內、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規定辦理。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發放采集證后,應當抄送環境保護部門備案。
采集證的格式由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七條 采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采集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期限和方法進行采集。
縣級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本行政區域內采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活動,應當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報告批準采集的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
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 未取得采集證或者未按照采集證的規定采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罰款;有采集證的,并可以吊銷采集證。
問:是否可以在神農架國家公園購買植物標本?
答: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八條 禁止出售、收購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
出售、收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九條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經營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條 出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或者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所限制進出口的野生植物的,必須經進出口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取得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者標簽。海關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者標簽查驗放行。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有關野生植物進出口的資料抄送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
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發現并有重要價值的野生植物。
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野生植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五條 非法進出口野生植物的,由海關依照海關法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 偽造、倒賣、轉讓采集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者有關批準文件、標簽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收繳,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問:外國人是否可以在神農架國家公園采集標本?
答: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根據《條例》第二十一條 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采集或者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行野外考察的,必須向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其審核后,報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批準;直接向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的,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在批準前,應當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七條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采集、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或者未經批準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行野外考察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所采集、收購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資料,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問:是否可以在神農架國家公園獵捕野生動物?
答: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六條 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捕捉、捕撈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八條 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取得狩獵證,并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
持槍獵捕的,必須取得縣、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持槍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 獵捕者應當按照特許獵捕證、狩獵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和期限進行獵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 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和禁獵期內,禁止獵捕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
禁獵區和禁獵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由縣級以上政府或者其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 禁止使用軍用武器、毒藥、炸藥進行獵捕。
獵槍及彈具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施行。
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 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關于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犯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狩獵證或者未按狩獵證規定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并可以沒收獵捕工具,吊銷狩獵證。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持槍證獵捕野生動物的,由公安機關比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破壞行為,限期恢復原狀,處以罰款。
問:是否可以在神農架國家公園購買野生動物?
答: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 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準;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準。
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馴養繁殖許可證向政府指定的收購單位,按照規定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進入市場的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應當進行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 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出縣境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準。
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情節嚴重、構成投機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沒收的實物,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按照規定處理。